凌輝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接受重慶紳鵬實業(yè)開發(fā)有限公司的委托,對銅梁高新區(qū)姜家?guī)r標準廠房E棟3號樓貨梯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。歡迎有資格的供應商前來參與磋商。
一、競爭性磋商內容
分包號 | 分包名稱 | 采購預算(萬元) | 磋商保證金(萬元) | 成交數量(名) | 備注 |
1 | 銅梁高新區(qū)姜家?guī)r標準廠房E棟3號樓貨梯采購 | 18.2 | 0.35 | 1 | 1、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,分包、轉包; 2、投標產品必須為中國大陸境內生產。 |
二、資金來源
自籌資金
三、供應商資格條件
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服務或者貨物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。合格的供應商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基本資格條件,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。
(一)基本資格條件
1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4、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5、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特定資格條件
1、品牌制造商參加投標的必須具備以下資格:
(1)制造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登記注冊的電梯制造企業(yè)法人,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(提供有效經營期限內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);
(2)投標人應滿足以下①、②兩項要求中的任意一項:
①具有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(fā)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》曳引驅動載貨電梯C級及以上資質(且許可等級不低于投標電梯等級)【須提供有效的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】;
②具備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頒發(fā)的《中國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》許可項目為電梯制造(安裝、修理、改造),許可子項目包含曳引驅動乘客電梯【須提供有效的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】。
(3)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曳引驅動載貨電梯安裝B級及以上資質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》曳引驅動載貨電梯安裝B級及以上資質(且許可等級不低于投標電梯等級)【須提供有效的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】;
(4)制造商在2018年5月-2021年6月之間被重慶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列入黑名單(含列入黑名單后更名企業(yè))的,其投標無效 【由投標人自行承諾,格式自擬,并對其真實性負責】。
2、代理商參加投標的應具備以下資格:
(1)代理商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法人資格,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提供經營期限內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);
(2)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曳引驅動載貨電梯安裝B級及以上資質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》曳引驅動載貨安裝B級及以上資質(且許可等級不低于投標電梯等級)【須提供有效的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】;
(3)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電梯設備,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【須提供唯一授權書原件,格式由制造商自定并加蓋制造商公章】;
(4) 代理商在2018年5月-2021年6月之間被重慶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列入黑名單(含列入黑名單后更名企業(yè))的,其投標無效【由投標人自行承諾,格式自擬,并對其真實性負責】;
(5)代理商代理投標的產品制造商必須滿足本公告“1、品牌制造商參加投標的必須具備以下資格”的資格要求,并提供相應資料加蓋制造商公章和投標單位公章。
3、投標人所投的電梯產品須為同一品牌同一商標,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,否則為廢標。
4、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,不接受電梯制造商以其分支機構的名義參加投標。
5、制造商參加投標的,制造商的證書和資料應加蓋制造商公章;代理商參加投標的,制造商的證書和資料加蓋制造商公章并加蓋代理商公章。
6、所投產品制造商或其授權代理商2018年1月1日至今因電梯維保過程中發(fā)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經質監(jiān)局組織事故調查和當地區(qū)人民政府批復,該事故被認定為特種設備責任事故的不得參與本次投標(提供書面承諾書并加蓋投標人及制造商公章,格式自擬)。
四、磋商有關說明
(一)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,請在重慶紳鵬實業(yè)開發(fā)有限公司(http://www.zyanwa.com)和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銅梁區(qū))(https://www.cqggzy.com/tongliangweb/)網上下載或查閱本項目采購邀請書以及補遺(如果有)等資料,無論供應商下載或查閱與否,均視為已知曉所有磋商實質性要求內容。
(二)磋商文件公告期限:自磋商公告發(fā)布之日(2021年7月21日)起十個日歷天。
(三) 競爭性磋商文件發(fā)售
1、競爭性磋商文件發(fā)售期:2021年7月21日-2021年8月1日17:30。